1.国内DNF武神PK厉害点的有谁
2.dnf旭旭宝宝红眼伤害怎么能那么高呢
旭旭宝宝的改8戒指遴选成功后,打出来的伤害属性是5.3万亿。
改8戒指遴选成功后旭旭宝宝并没有给红眼带上,而是给了歧路套续航职业:武神,旭旭宝宝的武神装备搭配,“歧路5件、带军神神话的军神套、大恍惚2件套、改8戒指”。
这个搭配舍弃了大恍惚3件套的套装属性和CD减少,只为一件改8戒指。20秒打桩伤害出炉,旭旭宝宝的续航类装备的武神,打出了5.3万亿的超级伤害(没有使用三觉),足足提升了2万亿。
《DNF》旭旭宝宝8戒指
旭旭宝宝为了展示改造8戒指的威力,旭旭宝宝又进行了单拖希洛克困难模式,全程超高爆发,超强续航,闪电之舞技能无数次使用。
在全身高增幅、歧路鞋、完美9保1CP、改造8戒指的综合发力下,最终旭旭宝宝一拖希洛克困难成功,用时仅17分47秒,让武神职业,达到了全身增幅17的红眼角色的高度,这个是继似雨幽离之后,改造装备再次出现在玩家的视野中。
国内DNF武神PK厉害点的有谁
DNF死灵三觉,已经在韩服重磅推出,当国服玩家看到死灵三觉的立绘后,都是目瞪口呆,直呼:“太大了,立即创建”!其中,最有想法的当属主播旭旭宝宝和似雨幽离,都想打造国服第一死灵,坐等国服更新死灵三次觉醒。?
一似雨幽离坐拥19耳环?首先是似雨幽离,重金收购了国服第一耳环:增幅19,然后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增幅之路!首先是喊话黑一阿旭要打造第一剑帝,但是没有成功,其次是喊话一阵雨的第一男气功,但是增幅到中途,也选择放弃,因为这时韩服死灵三觉,似雨幽离当机立断,开始以增幅19的耳环为核心,增幅打造第一死灵,其增幅打造的目标是:全身增幅15,耳环增幅19,目前装备正在成型中,只等死灵三觉!?
为了达成最强装备搭配,似雨幽离还想出了绝招,创建了30多个死灵角色,每天坚持刷深渊,目的只有一个,就是刷出死灵的第一神话,一旦刷出第一神话,就立即将增幅成功的装备,全部跨界给该角色,从而打造出国服第一的死灵角色。这一系列的操作,足见似雨幽离对死灵的钟爱。?
二旭旭宝宝意外获取17死灵武器?旭旭宝宝对于死灵的喜爱,和我们大家一样,仅仅是停留在口头上,并没有取什么实质性的行动,但是,旭旭宝宝在增幅全身17预热的时候,增幅发生了意外,获取了增幅17的死灵武器,这让旭旭宝宝有了新的想法。?
原来,旭旭宝宝增幅12胚子装备到15,然后跨界给红眼,在增幅死灵角色上的胚子时,124件增幅12、36件增幅13,2件增幅14,一起冲击增幅15,按理说增幅出2-4件红15,还是非常容易的;但是,这一轮增幅,让旭旭宝宝直接傻眼,在一系列垫子增幅后,共计获取14件增幅14,然后上15的时候,所有装备碎完,一件增幅15都没成,这让旭旭宝宝直接上头,顺手裸丢死灵的增幅16武器上17,意外出现,旭旭宝宝增幅17死灵武器成功。?
三旭旭宝宝的选择决定了结果?面对这样的结果,旭旭宝宝也是错愕不已,惊喜连连!如果旭旭宝宝把不再是幻神的鬼泣角色,全身增幅15跨界过来给死灵,那么就会瞬间成就全身增幅15,武器增幅17的第一死灵。目前似雨幽离虽然坐拥19耳环,但在旭旭宝宝的“钞能力”前,却是毫无战斗力。如果似雨幽离全身增幅15、耳环增幅19达成,旭旭宝宝也有后手,目前正在给红眼全身增幅17,把余下的边角料给死灵用,也可以成就第一死灵。?
谁会是国服第一死灵,只在旭旭宝宝的一念之间,但旭旭宝宝已经坐拥“第一红眼、第一奶妈、第一修罗、第一武神”,他应该不会和似雨幽离去争第一死灵,毕竟对方目前可是一个第一都没有,而且似雨幽离也是以玩死灵出名,旭旭宝宝退出竞争,成就对方第一死灵之位,应该在情理之中了。?
我是玩家秀,关注DNF玩家秀,深渊闪光不停,打团金牌不断,神话装备天天见。?
dnf旭旭宝宝红眼伤害怎么能那么高呢
宝宝是刷图的,而且,就算一个不太会玩的人拿上他的那一身装备也绝对刷得犀利,他要是换上平民装也犀利的话,那才说明他有技术!他就是一个暴发户,
武神PK比起其他职业,好像不咋地,也许楼主你不爱听,但是事实是真不咋地,首先一点,我想谁也否认不了,武神在PK中,在不MISS的情况下,根本不可能一套带走,所以,武神跟战士一样,刷图可能犀利点,但是PK,目前来说,永远登不了王座~
可能不太好听,可我说的是实话!!!
极限魔神,山东一区第一红眼玩家,保持了多项刷图记录。除了红眼之外,他还有武神、刺客等多个账号。因为强悍的装备和精湛的技术,被广大的DNF所认知。所以,旭旭宝宝可谓是DNF中无人不知,无人不晓的人物了。在70级版本他主要用的是武神,刺客,红眼这3个职业。
旭旭宝宝应该是DNF刷图竞速的****了,更是狂战士刷图的****。国服很多地图的最快速度都是他,他玩dnf的乐趣就是不断超越自己,不断的打破记录。
class="tip error ">
声明: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,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,均为采集网络资源。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,可联系本站删除。